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2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三、四期股权激励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
【资料图】
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股份期数及数量:
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604,800 股;
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204,000 股;
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1,444,032 股;
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324,000 股;
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461,664 股;
行权股票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
行权起始日期:
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第二期股权激励预
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
个行权期、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第四期股权
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起始日期均为 2023 年 7 月 17
日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
,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
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
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
期、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
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历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关于<上海
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授予 200 万份股票期权与 102 万股限制性
股票,其中首次授予 160 万份股票期权与 82 万份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为 40 万
份股票期权与 20 万份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发布
的《至纯科技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3)。
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6 日发布的《至纯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
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 2019-048)。
《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公
告编号:2019-056)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并确定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
日为 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至纯科技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至纯科技关于首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
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的股票期权和限
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
议案》,授予限制性股票 20 万股,授予价格为 16.58 元/股(2019 年度利润分配
实施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 16.494 元/股);授予股票期权 40 万份,行
权价格为 33.16 元/股(2019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
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二期股权激励相关限制
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
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第二期股权激励 51 名激励对象共计
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所涉及的股票期权和限
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于调整第二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
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8.51 元
/份调整为 18.4244 元/份。公司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同意符合条件的 18 名激励对象合计 40.20 万份股票期权办理相
关行权事宜。
权期已全部行权结束,新增非限售流通股 402,000 股。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
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6 名激励对象共计 10 万股限制性股
票解锁。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上市流通。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二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锁期的限
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51 名激励对象共计 24.525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并
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上市流通。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
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
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
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由 33.074 元/股调整为 32.91037 元/股,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8.4244 元/股调整为 18.26077 元/股。
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
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
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13 名激励对象合计 17 万份股票期权办
理相关行权事宜。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第二
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6 名激励对象共计 10 万股限制性股
票解锁并于 2022 年 8 月 5 日上市流通。
权期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全部行权结束,新增非限售流通股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三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三个
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
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13 名激励对象合计 17 万份股票期权办理相关行权事宜。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三、四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和数量的公告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第二期股权
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8.26077 元/份调整为 15.12 元/份,第三个
行权期行权数量由 50.4000 万份调整为 60.4800 万份;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
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2.91037 元/份调整为 27.33 元/份,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数
量由 17.0000 万份调整为 20.4000 万份。
(二)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
立意见。
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
明》
。
《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
告。
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
单再次进行了核实。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内容的法律
意见书。2021 年 1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成 43 万股限制性股票、466.2 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关于回购注销第一、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方
案》,决定因 4 名激励对象离职、1 名激励对象 2020 年度考核不合格,将回购注
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尚未解锁的 3 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第
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 14.5 万份股票期权
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 3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 2.5 万份股票期权。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
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10 月 8 日为授予日,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8.83 元
/份。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事宜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2021 年 10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成 90 万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由 18.4244 元/份调整为 18.26077 元/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3.074 元/份调整为 32.91037 元/份,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5.52 元/份调整为 35.35637 元/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
票、股票期权的方案》,决定因 13 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
将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 9.1 万份
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 3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 14.3 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第三期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 3 万股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
表了审核意见。
锁上市流通。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全部行权结束,新增非限售流通股 1,292,700 股。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
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第三、四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上市流通。
期权注销完毕。
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三、四期股权激励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公告的议案》,因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第三期股权
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5.35637 元/份调整为 29.37 元/份,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数量由 120.3360 万份调整为 144.4032 万份,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数量
由 173.0800 万份调整为 207.6960 万份;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由 48.83 元/份调整为 40.61 元/份,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 27.0000 万份
调整为 32.4000 万份,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 27.0000 万份调整为 32.4000 万
份,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 36.0000 万份调整为 43.2000 万份。
(三)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
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
月 9 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
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
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
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四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
行了核实。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内容的法律意见书。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所涉及的 132 万份股票期权和 108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四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议案》,
确定 2023 年 2 月 8 日为授予日,以 19.14 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 10 名激励对象
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事宜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上述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三、四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和数量的公告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第四期股权激励首
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6.50 元/份调整为 38.66 元/份,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数量由 38.4720 万份调整为 46.1664 万份,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 38.7000 万
份调整为 46.4400 万份,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 51.6000 万份调整为 61.9200
万份;第四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8.27 元/份调整为 31.80
元/份,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 16.5000 万份调整为 19.8000 万份,第二个行权
期行权数量由 16.5000 万份调整为 19.8000 万份。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行权价格
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数量(万份) 授予人数(人)
(元/份)
首次授予 2019 年 8 月 30 日 18.51 152 21
预留授予 2020 年 6 月 19 日 33.074 40 15
行权价格
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数量(万份) 授予人数(人)
(元/份)
首次授予 2021 年 1 月 13 日 35.52 466.2 124
预留授予 2021 年 10 月 8 日 48.83 90 13
行权价格
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数量(万份) 授予人数(人)
(元/份)
首次授予 2022 年 4 月 11 日 46.50 132 63
预留授予 2023 年 2 月 8 日 38.27 33 15
(三)历次股票期权授予后的调整情况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因公司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
票期权 8 万份,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
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由 160 万份调整
为 152 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由 22 人调整为 21 人。
完成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最终授予
登记数量为 152 万份,授予人数 21 人,行权价格为人民币 18.51 元/份。
调整第二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第
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由 18.4244 元/份调整为 18.26077 元/份。
于调整第二、三、四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公告的议案》,因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议案》,授予股票期权 40 万份,行
权价格为 33.16 元/股(2019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由 33.074 元/份调整为 32.91037 元/份。
于调整第二、三、四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公告的议案》,因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 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故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由 35.52 元/份调整为 35.35637 元/份。
于调整第二、三、四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公告的议案》,因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故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为 144.4032 万份,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 173.0800 万份调整为 207.6960 万份;
于调整第二、三、四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公告的议案》,因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故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 36.0000 万份调整为 43.2000 万份。
整第二、三、四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公告的议案》,因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故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6.50
元/份调整为 38.66 元/份,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 38.4720 万份调整为 46.1664
万份,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数量由 38.7000 万份调整为 46.4400 万份,第三个行权
期行权数量由 51.6000 万份调整为 61.9200 万份
(四)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情况
本次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第二期股权
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
二个行权期、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第四期股权激
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自主行权。
二、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登记完成日为 2019 年 9 月
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登记完成日起计。授权
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间隔 18 个月后分三期行权,每期间隔 12 个月。截至本
公告日,第三个等待期已届满,本次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 40%。
序号 行权条件 符合行权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形,符合行权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符合行权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公司 2021 年归属于上
第三个行权期,2021 年净利润达到 13,000 万元人民币。
(以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 除股份支付的影响金
依据) 额),达到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评价制度实
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等”、“合
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行权系数如下: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激励对象中, 17 名激
考核为优良,满足全
:不合格,行权系数 0%
额行权条件。
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行权系数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
比例行权;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
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
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17 名激励
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二)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的登记完成日为 2020 年 7 月
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登记完成日起计。授权
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间隔 18 个月后分两期行权,每期间隔 12 个月。截至本
公告日,第二个等待期已届满,本次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 50%。
序号 行权条件 符合行权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形,符合行权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符合行权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21 年归属于
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第二个行权期,2021 年净利润达到 13,000 万元人民币(以
润为 18,866.60 万元
(剔除股份支付的影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
响金额),达到考核要
依据)。
求
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评价制度实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
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等”、“合 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
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行权系数如下: 对象已离职、其余 13
:不合格,行权系数 0% 权条件。
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行权系数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
比例行权;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
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
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13 名激励
对象办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三)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授权日为 2021 年 1 月 13
日。根据《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
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
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期间为自授权日起 24 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截至本公
告日,第二个等待期已届满,本次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 30%。
序号 行权条件 符合行权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形,符合行权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符合行权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公司 2022 年归属于上
第二个行权期,2022 年净利润达到 18,000 万元人民币。
(以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 除股份支付的影响金
依据) 额),达到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中,除 8 名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评价制度实 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
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 备激励资格外,81 名
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行权系数如下: 激励对象业绩考核为
:不合格,行权系数 0% 权系数为 80%;6 名激
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行权系数 励对象业绩考核为合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 格,行权系数为 0%。
比例行权;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 96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
公司注销。 面业绩考核满足行权
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
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同意公司按照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96 名激励
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相应份额的相关行权事宜。
(四)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的授权日为 2021 年 10 月 8 日。
根据《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
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
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截至本公告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等待期已届
满,本次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 30%。
序号 行权条件 符合行权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符合行权条件。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符合行权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公司 2021 年归属于上
第一个行权期,2021 年净利润达到 13,000 万元人民币。
(以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 除股份支付的影响金
依据) 额),达到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评价制度实
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
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行权系数如下:
:优秀,行权系数 100% 13 名激励对象 2021
:不合格,行权系数 0% 额行权条件。
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行权系数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
比例行权;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
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
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同意公司按照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13 名激励
对象办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应份额的相关行权事宜。
(五)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授权日为 2022 年 4 月 11
日。根据《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
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
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间为自授权日起 12 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届满,本次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权
益数量比例为 30%。
序号 行权条件 符合行权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形,符合行权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符合行权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公司 2022 年归属于上
第一个行权期,2022 年净利润达到 18,000 万元人民币。
(以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 除股份支付的影响金
依据) 额),达到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评价制度实 激励对象中,除 3 名
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 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
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行权系数如下: 备激励资格外,57 名
:不合格,行权系数 0% 业绩考核为良好,行
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行权系数 权系数为 8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 60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
比例行权;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 面业绩考核满足行权
公司注销。 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
公司在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届满后,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60 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
应份额的相关行权事宜。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主办券商
月 29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
易。
本次可行权数量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目前公司总股
姓名 职务
(万份) 总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陆磊 8.16 4.47% 0.02%
董事会秘书
沈一林 副总经理 8.16 4.47% 0.02%
小计 16.32 8.95% 0.04%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合计 15 人) 44.16 24.21% 0.11%
总计 60.48 33.16% 0.16%
注:
(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二)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主办券商
市交易。
本次可行权数量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目前公司总股
姓名 职务
(万份) 总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合计 13 人) 20.40 42.50% 0.05%
总计 20.40 42.50% 0.05%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三)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主办券商
月 12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
易
本次可行权数量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目前公司总股
姓名 职务
(万份) 总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合计 96 人)
合 计 144.4032 25.81% 0.37%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主办券商
交易
本次可行权数量(万 占预留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公司总股
姓名 职务
份) 权总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陆磊 5.40 5.00% 0.01%
董事会秘书
沈一林 副总经理 5.40 5.00% 0.01%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合计 11 人)
总计 32.40 30.00% 0.08%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五)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主办券商
月 10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
易
本次可行权数量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目前公司总股
姓名 职务
(万份) 总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合计 60 人)
合 计 46.1664 29.15% 0.12%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以上各期股票期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
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股权激励成本计
入管理费用。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
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
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
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为准,上述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对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均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上述各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各项条件已成就,行权已
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规定的行权期内
办理行权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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