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户: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有不动产权(住宅性质)证书的分户(国有土地):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申请人手持身份证上半身照片;
*书面申请[格式不固定,主要情况描述到位即可];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合法证明材料;
其他材料。.
备注:在前台办理需携带相关身份证件。
2、集体土地分户:
*申请人手持身份证上半身照片;
”书面申请[格式不固定,主要情况描述到位即可];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宅基地使用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由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集体经济成员资格确认材料;
*婚姻状况证明;
其他材料。
3、二级以上(含二级)成年重度残疾人分户:
集体土地分户:
*申请人手持身份证上半身照片;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二级以上残疾证;
*书面申请[格式不固定,主要情况描述到位即可];
其他材料;
备注:在前台办理需携带相关身份证件。
二、并户:
产权共有:
*申请人手持身份证上半身照片;
*书面申请[格式不固定,主要情况描述到位即可];
*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经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属于产权共有的,产权共有人应共同到场确认户主。(非直系亲属 需要);
其它材料。
备注:在前台办理需携带相关身份证件。
产权独有(现户主非产权人,产权人要求迁入的):
*申请人手持身份证上半身照片;
*书面申请[格式不固定,主要情况描述到位即可];
*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经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直系亲属关系说明材料;其它材料。
备注:在前台办理需携带相关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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